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

为使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以及《央视频软件许可及用户服务协议》、《央视频隐私保护指引》等央视频平台协议、规则。

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设定的要求及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注册、登录、查看、发布信息、账号管理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央视频有权依照违反情况,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并有权追究您的相关责任。

基于本服务,您可以申请使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提供的特殊功能服务,若需开通和使用特殊功能服务,请仔细阅读相关特殊功能服务条款,您一旦接受或使用任何特殊功能服务,即视为您已经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及该特殊功能服务条款,受到本协议及该特殊功能服务条款的约束。

此外,您清楚知悉并理解,因实际需要,特定的特殊功能服务条款可能会存在协议条款名称发生修改、变更的情况,对此您明确认知并认可,该等情况并不构成对相关协议条款内容的变更,也不影响相关协议条款的效力。

您确认,在您开始注册程序使用本服务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尤其是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协议的范围】

1.1本协议是您与央视频之间关于您使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本协议相关定义如下:

1.1.1“本服务”是央视频向您提供的信息发布、内容管理、品牌推广以及与此相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

1.1.2“您”是指提交有效申请并注册后,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注册、登录、上传、发布、提供链接等以各种形式传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央视频”是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相关服务可能存在的运营关联单位。央视频在本服务中是向您提供网络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1.1.4“央视频业务平台”是指央视频等互联网产品及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央视频有权根据业务需求自行调整央视频业务平台的具体产品及服务内容,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调整后的央视频业务平台,如果您不接受央视频业务平台的调整,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

1.1.5“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是央视频借助央视频业务平台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及内容合作伙伴)所开放的内容分发渠道。

1.1.6“央视频号”是指您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所注册及使用的账号,您注册央视频号后可以通过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上传、发布内容、向用户传播信息等。

1.1.7“用户”是指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央视频业务平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8“订阅用户”是指关注您的央视频号的用户。

1.2本协议被视为《央视频软件许可及用户服务协议》《央视频隐私保护政策》的补充协议, 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协议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3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央视频可能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上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您对本协议的接受,即视为您对前述任何专项规则的接受。

二、【账号注册及账号权限】

2.1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使用微信、QQ或微博注册一个央视频号。央视频有权根据用户需求和产品需要对央视频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

2.2央视频号注册采用实名制,同一主体仅能注册【2】个央视频号。您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账号注册与认证资料,完成信息登记,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如您的账号属于经济、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的特殊公众账号,还应当提交相关专业背景资料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者服务资质等相关材料。央视频根据您提交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资料及相关材料等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央视频有权拒绝为您提供相关服务。央视频依据您填写和提交的账号资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注册信息。[1] 如您上传、发布的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进行备案或取得相关合法资质的(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信息采编传播资质、互联网视听内容制作及传播资质等),则您应自行取得相应的许可、备案或资质证明。否则,央视频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依照本协议对违规账号进行处罚。因此给央视频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2.3在您使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提供的服务过程中,央视频可随时对您提交的身份信息、认证资料等注册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动态核验巡查。如央视频发现您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真实身份信息进行虚假注册的,或者超过央视频规定的可注册的公众账号数量上限进行注册的,或者注册主体未经许可擅自转让账号给其他主体的,或者注册主体的证照资料失效或无效的,央视频可随时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服务。

2.4 央视频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公众账号分类注册和分类生产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并依据信息内容生产质量、信息传播能力、账号主体信用评价等指标实施分级管理。

2.4.1 您应当根据已核准注册的公众账号所属类别生产发布与该类别相关的行业领域的信息内容,不得发布与所属类别无关的信息内容。

2.4.2 央视频实施分级管理时,可以为信息内容生产质量高、信息传播能力广、账号主体信用等级高的央视频号提供更多曝光机会。为提高您的央视频号的内容曝光量及发布效率,您同意您在账号所发布的全部内容均授权央视频以您的账号自动同步发布至其他央视频业务平台。

2.5 您同意并理解:

2.5.1 您用以参与本服务的央视频号由您独立维护、运营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央视频不会、也不可能参与该央视频号的运营等独立活动;

2.5.2 央视频自主开发并独立享有本服务技术接口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您仅可在接受本服务范围内进行使用;

2.5.3 您的原因导致的任何纠纷、责任等,以及您或您的央视频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引发的任何后果,均由您独立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与央视频无关。如侵害到央视频或他人权益的,您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2.6 使用本服务,您可获得以下权限:

2.6.1 通过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进行消息管理及与订阅用户进行互动;

2.6.2 获取您所发布内容的点击次数量;

2.6.3 对您所发布消息的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

2.6.4 在经央视频审核并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开通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特殊功能,您有权根据特殊功能协议的要求通过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进行发布品牌推广信息和/或付费订阅等商业活动,但不得在央视频号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夸大宣传、实施商业欺诈或商业诋毁等,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运营。如有前述任何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央视频有权随时暂停或终止为您提供服务。您亦同意,央视频有权就您通过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进行商业活动或特殊功能所得收取技术服务成本费等。

2.6.5 在经央视频审核并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开通央友圈功能。该央友圈由您负责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圈内用户所发布帖子、评论、转发等互动行为的审核和监控,确保圈内所有互动行为符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央视频软件许可及用户协议》《央友圈社区管理规则》等央视频公布的其他协议规范、规则、政策等。您理解并同意,如因您未能管理或不当管理造成央视频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其他主体追究责任、被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名誉损失等情形,央视频均有权向您主张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并有权取消您开通央友圈的功能甚至关闭您的央视频号。在经央视频同意的情况下,您可以授权他人管理您所属的央友圈,被授权运营管理人员的所有管理行为均视作您的管理行为,您应承担被授权运营管理人员未能管理或不当管理所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央视频重视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央视频将会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和其他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央视频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央视频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3.2您在申请注册央视频号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央视频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账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主体身份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3.4央视频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并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您的个人信息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央视频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使用央视频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监护人的同意。

3.6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7央视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用户公共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规定要求,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注册信息、专门标识信息等,不视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信息内容规范】

4.1.1本协议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央视频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以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及其结合等形式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也称“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信息内容”。

4.1.2央视频号平台鼓励用户制作和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生动解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

(2)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

(3)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反映人民群众伟大奋斗和火热生活的;

(4)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

(5)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析事明理,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的;

(6)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向世界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的;

(7)其他讲品味讲格调讲责任、讴歌真善美、促进团结稳定等的内容。

4.1.3您理解并同意,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如下干扰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正常运营,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1.3.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不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12)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1.3.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4.1.3.3发布、传送、传播涉及侵犯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4.1.3.4发布、传送、传播骚扰信息、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内容;

4.1.3.5发布、传送、传播谣言、虚假信息或其他含有不实信息的内容;

4.1.3.6发布、传送、传播不符合央视频分类管理要求的内容,或发布、传送、传播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等内容;

4.1.3.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2【平台使用规范】

4.2.1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4.2.2央视频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履行社会责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产发布向上向善的优质信息内容,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4.2.3您不得利用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4.2.3.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本协议4.1.3条款内容的信息;

4.2.3.2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账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4.2.3.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2.3.4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

4.2.3.5填写和提交账号注册与认证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或运营行为与注册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4.2.3.6未能按照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正常运营的;

4.2.3.7未经央视频书面许可利用其他央视频号和/或央视频内容开放平台的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4.2.3.8未经央视频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的;

4.2.3.9利用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欺诈、传销、违法物品营销等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

4.2.3.10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2.3.11仿冒、混淆他人账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4.2.3.12未经央视频书面许可,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信息内容进行非法获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等商业用途的。“非法获取”是指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爬虫程序、拟人程序等非真实用户或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等非正常浏览的手段、方式,读取、 复制、转存、获得数据和信息内容的行为;

4.2.3.13未经央视频书面许可,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承诺或确认,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发布任何对本服务所提供的任何功能进行排他、排斥、排除、妨碍、阻碍、强制选择等非善意竞争的内容;

4.2.3.14虚增账号订阅数、用户关注度、转发评论量等数据造假行为;

4.2.3.15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央视频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争议或诉讼的行为。

4.2.4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不得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也不得为以下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4.2.4.1删除、隐匿、改变本服务显示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或其他权利声明;

4.2.4.2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央视频任何产品、任何部分或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等;

4.2.4.3除无法绕开的内容显示需要外,未经央视频书面许可,不得以央视频名义使用任何央视频商标标识或其任何变体、缩写、改写等;

4.2.4.4避开、尝试避开或声称能够避开任何内容保护机制,或导致用户认为其直接与央视频及央视频相关产品进行交互;

4.2.4.5除无法绕开的信息内容显示需要外,在未获得央视频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使用央视频URL地址、技术接口等;

4.2.4.6在未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其他用户及他方显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提供该用户的任何信息;

4.2.4.7在没有获得用户和央视频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央视频的名义向用户发布、发送商业广告等信息;

4.2.4.8为任何用户自动登录到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提供代理身份验证凭据;

4.2.4.9提供跟踪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其他用户在个人主页上查看、点击等操作行为;

4.2.4.10自动将浏览器窗口定向到其他网页;

4.2.4.11未经授权获取对央视频产品或服务的访问权;

4.2.4.12发布的信息内容中含有计算机病毒、木马或者其他恶意程序、链接等任何可能危害央视频或用户权益和终端信息安全等的内容;

4.2.4.13捏造或虚构事实,或未经央视频书面同意,公开表达或暗示,您与央视频之间存在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相互持股、商业往来或合作关系等,或声称央视频对您的认可;

4.2.4.14其他央视频认为不应该、不适当的行为、内容。

4.3【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理解并同意,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您必须为自己注册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央视频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您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有本协议第4条规定的行为,央视频有权限制、暂停或终止您对本服务的使用,或注销您的央视频号,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您的上述行为。

 

4.4您保证:不对平台、技术接口、本服务数据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不对平台、技术接口、本服务数据进行内容、功能、逻辑及界面等任何方面的修改;不得将平台、技术接口、本服务数据或业务用于本协议以外目的。

4.5对于上述任何违反信息内容规范、平台使用规范的行为,央视频均有权采取警示提醒、限制账号功能、暂停信息更新、停止广告发布、关闭注销账号、列入黑名单、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将有关记录报告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

五、【账号管理】

5.1央视频号的所有权归央视频所有,您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央视频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主体。

5.2您的央视频号使用权在获得核准注册后需进行转让时,应向央视频提交受让方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待央视频审核后方能转让。未经央视频审核同意,账号使用权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未经审核擅自转让央视频号的使用权的,央视频可立即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5.3央视频号密码由您自行设定。您应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央视频与您共同负有维护账号安全的责任。央视频会采取并不断更新技术措施,努力保护您的账号在服务器端的安全。您需要采取特定措施保护您的账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并采取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您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账号或密码信息。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账号被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盗号、密码失窃)或信息数据泄漏,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未进行投诉或提出账号申诉等方式明确告知央视频账号被他人使用或信息数据泄漏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央视频有理由相信该账号行为是您使用账号的行为。

5.4在您怀疑他人在使用您的账号或密码时,您同意立即通知央视频。如果您当前使用的央视频号并不是您初始申请注册的或者通过央视频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您却知悉该账号当前的密码,您不得用该账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请您在第一时间通知央视频或者该账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如果央视频发现您并非该账号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央视频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您使用该账号的权限,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5.5您理解并同意,为保护您及其他用户的数据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央视频有权对您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主体资质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您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若您的信息系统仍无法符合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央视频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6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的规定,央视频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限制、冻结或终止您对央视频号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收益无法提现等),由您自行承担。

5.7如果您的央视频号被盗、密码遗忘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登录,您可以按照央视频的申诉途径进行申诉。央视频并不承诺您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账号。

5.8您应当建立健全选题策划、编辑制作、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内容导向性、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维护网络传播良好秩序,应当建立健全公众账号注册使用、运营推广等全过程安全管理机制,依法、文明、规范运营公众账号,以优质信息内容吸引公众关注订阅和互动分享,维护公众账号良好社会形象,并有义务对您所发布消息的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如因您管理不力而出现违反相关法令的信息或内容,央视频有权限制或取消您账号的前述相关功能。

5.9如您决定终止使用本服务,您有权注销您的央视频号。但是,您仍应对您在央视频号注销前使用本服务的行为承担责任。您同意,因央视频号注销产生的历史记录及其他信息内容无法恢复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如您需要注销您的央视频号,您可参考产品的具体指引进行操作。

5.10您的央视频号在获得核准注册后超过六个月不登录、不使用的,央视频可以暂停或者终止继续为您提供服务。

六、【数据的储存和使用规则】

6.1央视频将按照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采取合理措施储存和使用您的数据。对于在本服务中经合理最大努力后仍不可掌控的数据风险,央视频不对相关数据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相应的责任。

6.2央视频有权根据最小必要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央视频号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6.3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被取消,央视频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在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央视频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

6.4本服务涉及的数据中归属于央视频的数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央视频享有全部权利,且是央视频的商业秘密。未经央视频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为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目的使用前述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前述数据提供给他人,不得有任何破坏央视频与其客户之间业务关系的行为。

6.5您在必要情况下若需要收集、保存或使用用户任何数据的,必须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且仅应当收集为运营及功能实现目的而必须的用户数据,同时应告知用户相关数据收集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等,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确保对数据的使用未超过用户同意的使用目的、范围和方式。

6.6一旦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央视频基于任何原因终止您使用本服务,您必须立即删除全部从央视频获得的数据(包括各种备份),且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

6.7除本服务为保障数据安全而采取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之外,您应自行对因使用本服务而存储在央视频服务器的各类数据等信息,采取合理、安全的技术措施,确保其安全性,并对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七、【风险及免责】

7.1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服务会利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您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7.2您理解并同意:央视频将按照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采取合理措施保障您的信息安全。在使用本服务时,对于经合理最大努力后仍不可掌控的风险给您造成的损失,央视频不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7.2.1由于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等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信息丢失、泄漏等损失和风险;

7.2.2用户或央视频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导致的服务终端、数据丢失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

7.2.3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央视频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7.2.4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7.2.5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等原因,所引起的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7.2.6其他央视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7.3理解并同意,您通过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群发的内容可能会被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复制、转载、修改或做其他用途,脱离您的预期和控制,您应充分意识到此类风险的存在,任何您不愿被他人获知的信息都不应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发布。如果相关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7.4央视频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或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央视频的义务或承诺,央视频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或进行相应处理。

7.5 您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央视频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7.6央视频会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运营安全、平台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央视频有权选择提供服务或开展合作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用户提供本服务:

7.6.1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7.6.2影响使用者体验的;

7.6.3存在安全隐患的;

7.6.4与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上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

7.6.5界面、风格、功能、描述或使用者体验与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类似,可能造成用户认为其所使用的功能或服务来源于央视频或经央视频授权的;

7.6.6未遵循公平、对等原则与央视频开展合作的,包括但不限于您在自有产品或平台、其他第三方产品或平台、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及其他央视频产品或平台对用户自主选择或正常使用央视频产品进行禁止、阻碍、妨碍、误导或影响等;

7.6.7违背央视频号或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央视频其他管理要求的。

7.7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发生中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八、【知识产权声明】

8.1央视频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归央视频所有。未经央视频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本服务中的内容)。

8.2您理解、同意并承诺,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发布、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您通过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8.3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所发布、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视频及/或音频中包括的音乐作品、声音、对话等),授权央视频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可在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转授权地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并授权央视频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继承公司对相应内容可进行修改、复制、改编、翻译、汇编或制作衍生产品。您同意,上述授权包括使用、复制和展示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您使用本服务所发布、传播内容中的肖像、姓名、商标、标识和公司名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营销或推广资产的权利和许可。

8.4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是一个获取、分享及传播信息的平台,为向所有用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央视频可能会对央视频号的昵称、头像等公开非保密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使用。您知悉、理解并同意,为促进您所发布、传播内容的更好传播,央视频将在央视频业务平台及央视频转授权的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中与您所发布、传播的内容一并展示您的央视频号账号的昵称、头像等公开非保密内容。

8.5除另有特别声明外,央视频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央视频所有。

8.6央视频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央视频”、 央视频号、央视频号图标及LOGO的商业标识、域名、网站名称等,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央视频所有。

8.7您知悉、理解并同意您使用本服务所发布、传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视频及/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央视频、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8.8您理解并同意,您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信息内容的行为,均应遵守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为此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方式应为该信息或内容的原链接、确保附属于该信息或内容的功能可正常使用等。

8.9任何未经央视频书面同意及权利人许可的非法获取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您确认并同意,为及时、有效地保障您基于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授权央视频在发现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等)可能受到侵害时,有权代为向涉嫌侵权的第三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授权采取的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函警告、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移送侦查机关处理等。

8.10您仅拥有本协议约定合法使用本服务或央视频提供相关技术接口的权利,与本服务相关的技术接口、相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相关全部权利归央视频所有。未经央视频许可,您不得违约或违法使用;未经央视频审核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转让、授权央视频的代码、技术接口及开发工具等。

九、【法律责任】

9.1如果央视频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央视频有权自行作出合理判断,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账号关停直至注销的处罚,并公告处理结果。央视频也有权依照本协议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服务,请立即向央视频号创作者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9.2您理解并同意,央视频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您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9.3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专项规则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央视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9.4您理解并同意,为及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您的央视频号存在权益纠纷,央视频有权根据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冻结该央视频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等保护措施,直至有权机关作出生效裁判或用户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央视频无关。

9.5为保障平台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避免利用注册不同账号、设立或使用不同主体进行注册等方式绕开、避开或对抗平台的管理,对于同一主体,或其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系,直接或间接的控股关系,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该主体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关系,协议控制VIE结构,或从证券市场披露、其官方宣传等能够确认存在关联的关系等)单独或合计多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本服务相关的协议规则的行为,央视频有权不再提供申诉渠道,亦有权拒绝再为该等主体提供服务。

十、【通知】

10.1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央视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央视频可能会以包括但不限于在相关服务页面展示、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电子邮箱、手机短信、常规的信件传送、您注册使用本服务的账号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本服务的各种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央视频将通知您修改后的协议文本。

10.2您同意,任何由于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或其他不可归咎于央视频的原因,导致您未收到相关规则、通知、提示等信息的,均不影响该等信息对您所产生的法律效力,并您应受其约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10.3您也同意央视频可以向您的电子邮件、手机号码等发送可能与本服务不相关的其他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广告等。如您不希望接收与本服务无关的信息,请您根据具体拒绝接收此类信息的描述进行操作。

10.4您清楚知悉并同意,若您有任何事项需要通知央视频的,均应当按照本服务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或渠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央视频将无法收到您的通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华路办公区),客服邮箱:service@yangshipin.cn 

十一、【其他】

11.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

11.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3若您和央视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1.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5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